当前位置 -> 寿险百科 -> 保险字典
射幸契约
    投保人依约须按期支付保险费,但保险人是否应负赔偿或给付之责任,是系于偶然事件(保险事故)的发生与否,于契约订定的当时并不能确定。也就是说保险事故的是否发生?在何时发生?及其发生的结果、范围,在投保人签订保险时并不能确定,故称为「射幸契约」。
全国统一服务热线 400 816 1688

    

icp
地址: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25号世界贸易大厦37层、42层  邮编:116001
版权所有: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  Copyright©2005 ING Capital Life Insurance Co., Ltd. All rights reserved.